近日,市发改委、金融局、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联合印发了《外贸出口优势产业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外贸出口优势产业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发改委会同市金融局、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等相关的单位对省里的行动方案进行研究细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工作方案》,做大做强外贸出口优势产业,提升电子信息、机械装备、轻工食品、纺织化纤、钢铁有色五大传统优势产业出口竞争力,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风电装备、未来产业五大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国际市场需求,充分挖掘国际服务贸易供给潜力,逐步优化外贸结构,推动外贸优势产品扩大出口,提升福州市外贸出口优势产业综合竞争力。
力争到2025年,全市出口优势产业营业收入达0.7万亿元,全市货物出口额占全省比重达21.7%(即占全国1.04%)左右。
电子信息。保障电子信息制造领域关键设备和原材料进口,提高国产化配套供应能力。落实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增强品牌国际竞争力。
机械装备。围绕电气机械、船舶制造业等领域,重点发展伺服电机等高端产品。壮大福州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产业集群。发展高性能、低功耗的中高端仪器仪表产品,热情参加行业标准制定。加强特种船舶开发。
纺织化纤。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推动纺织鞋服新产品研发上市,构建功能化、一体化、高端化、绿色化的全产业链生态体系,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超大规模纺织功能新材料产业集群。加快连江可门绿色纺织产业园建设,推动印染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积极支持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行业协会、高校专家参与制定国际纺织鞋服产业领域国际标准。
钢铁有色。推动钢铁、有色金属等传统制造业产品结构调整,开发汽车用钢、高性能不锈钢、铜铝合金、板带、箔等高的附加价值的产品品种。优化调整钢铁有色产品出口政策,推动全球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合作。支持符合监督管理要求和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组织铜精矿等加工贸易。
轻工食品。轻工产业。重点扶持闽侯、闽清竹产业等工艺品精深加工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技术改造。食品产业。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实施“种植+养殖+加工”发展模式。支持沿海地区建设深远海养殖模式,发展仿野生、高品质品牌渔业。
新能源汽车。支持江阴港区等重点港区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和配套产业,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和一级、二级零部件供应商,支持市内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新产品研发,鼓励汽车出口企业多接海外市场订单。
化工新材料。全力推动万华化学集团福建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拓展下游塑料、半导体原材料、汽车产业链配套等领域发展,实现上下游产业资源耦合,加强我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等开展国际合作。
生物医药。争取国家级、省级重大科学技术项目,加快建设各类国家级新药创制平台。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基础较好的县(市)区,持续引进和培育一批生物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项目落地。支持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等机构进行未来产业相关科技成果转化。
风电装备。加快谋划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二期项目,推动发展主机、电机、结构件、叶片等风电关键零部件,形成以风电成套机组设计和组装为核心,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格局。发挥风电装备产业优势,抢占海外风电市场。
未来产业。加快建设省人工智能产业园,推进新型人机交互、自然语言理解等领域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落地,推广典型应用场景,强化人工智能优质企业和项目招商引资。推进元宇宙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打造城市元宇宙基础设施平台,培育发展VR/AR技术和产品研发生产等多种场景业态。发展低空经济,培育通用航空和无人机产业生态。发展风光储充检一体化智能电站、集装箱式储能系统等新型储能产品。
持续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全方面提升高端服务领域供给水平,创新发展跨境金融服务,积极发展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高增值型服务外包。促进传统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搭建数字服务贸易促进平台。推动在中东、南非等新兴互联网应用地区开展泛网络站点平台出海。
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底,累计培育省级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80家以上。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合乎条件的技改项目申报享受设备投资奖补、融资贴息等政策,力争到2025年,全市每年组织实施省级重点技改项目200项以上。
支持科技型外贸企业组织参与“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每个项目支持经费100-500万元,支持外贸出口优势公司参与企业重点实验室、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鼓励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培育一批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到2025年,培育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80家以上。
省级、市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企业节约能源改造、能效标杆、绿色制造等给予奖励,力争到2025年全市创建绿色工厂90家、绿色供应链15家。加快海上风电、光伏等绿色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增加绿色电力供给,鼓励绿色电力消费。
强化用工、信贷等要素保障,推广加工贸易便利化举措。推动综合保税区积极谋划“两头在外”重点保税维修试点项目。实施内销集中征税、“保税+ERP”海关监管、公司集团加工贸易监督管理模式等改革。
扎实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福州综试区海外仓建设,出台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举措,引导海外仓建设与运营服务模式创新,推动我市企业在海丝沿线国家加密海外仓布点。
将全市250家左右外贸企业纳入重点监测,强化外贸运行监测分析,加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积极指导列入出口管制清单的企业妥善应对、纾困解难。
推广RCEP关税政策智能服务平台,鼓励公司参与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鼓励企业通过“两国双园”平台“走出去”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鼓励从事跨境贸易的外贸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RCEP成员国、中欧班列沿线国家通过合建、租赁共建共享公共海外仓。
围绕榕台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靶向发力,吸引更加多传统台资企业、台湾人才和退休技术人才来榕发展创业,鼓励台湾新技术来榕落地。推动设立榕台合作基金,积极探索闽台加工贸易、出口退税、物流仓储等融合发展新路径。
优化出口退税分类管理评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保持在6个工作日内,为一类出口公司可以提供“先退后审”出口退税服务。为发生退运业务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提供“即到即办”服务。
拟对企业出境参展展位费给予不低于50%的补助或定额补助。积极支持外贸型企业申办 APEC 商务旅行卡,为外国人来华邀请白名单公司可以提供绿色通道并简化部分申请材料。为园区涉外企业建立“一企一档”管理制度;为园区人员赴外商务实行特事特办。便利举措服务好园区企业人员。
加快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品牌,形成品牌体系。聚焦出口优势产业集群和经营主体,建立一批商标品牌指导站。积极争取我市外贸公司参与福建省百大重点外贸企业认定。引导推荐一批我市外贸企业认定成为福建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
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再贴现资金,优先支持外贸领域企业票据融资。为包括抵押物不足的外贸公司可以提供融资服务,综合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积极推广“外贸贷”,为外贸公司可以提供企业融资、风险保障、专业咨询等综合服务。
共享福州市跨境贸易专项补偿资金池部分资金,延伸设立汇率避险公共保证金池,为中小微企业办理远期结售汇、掉期等避险产品提供保证金支持,降低中小微企业运用外汇衍生产品规避汇率风险的门槛与成本。
对年出口7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出口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投保出口信保予以支持,对合乎条件的当年新培育出口企业,比照小微企业予以支持。对合乎条件的理赔案件,忽略非重要的因素先行定损核赔,赔付后再做出详细的调查和代位追偿。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